CCER开发 | 生物质能领域之一:生物质发电或热电联产
什么是生物质能?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与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已展开深度合作,从生物质能领域开始,希望为具有CCER开发潜力的项目在减排量评估和监测管理方面提供更加具体的帮助
在此之前的三篇文章分别对CCER机制的政策(点击此处查看原文)、开发流程(点击此处查看原文)、市场情况(点击此处查看原文)做了整体介绍,接下来将从生物质能领域开始针对常用方法学对应的技术场景分别进行介绍。
生物质能领域解析
生物质能领域按照能源转化方式分为生物质燃烧、生物质天然气、生物质液体燃料三个技术方向。
适用方法学及减排量估算

减排量=基准线排放-项目排放-项目泄漏

对于农林生物质纯发电项目(以新建项目为例)

对于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以新建项目为例)

对于垃圾发电项目(以新建项目为例)
*说明:由于篇幅限制,本文没有提供排放因子,需自行检索
从上述表格中可以看出,农林生物质发电或热电联产项目减排量计算重点是发电或供热产生的减排量,减排量估算方法相对清晰。垃圾焚烧发电或热电联产项目有很大一部分减排量和项目排放与垃圾成分关系密切,因垃圾成分不同而差异较大,一般需要具体项目具体分析。
监测管理中需要注意的要点
在第二篇CCER开发流程中提到过,项目监测是减排量按照预期获得备案的重要条件,对于生物质发电及热电联产类项目,在按照监测要求执行监测计划的基础要,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生物质原料来源及充裕度
按照方法学的要求,需要持续监测生物质原料来源,废弃量,无项目处理方式,避免引起因本项目使用生物质造成其他项目因生物质原料不足而使用化石燃料。如果不能有效说明生物质来源及充裕度,由生物质提供的热量要按照排放因子最高的化石燃料种类折算泄漏排放,会使排放大幅减少,甚至有可能为负值,如果为负值,不仅本次减排量备案失败,还将在下次减排量备案时进行扣减。
(2)强制政策执行率
方法学CM-072-V01多选垃圾处理方式要求“如果存在适用的法律或法规要求实施项目活动的垃圾处理方案,在项目申请减排量签发期间此类法律和法规的遵从率应低于 50% “并在基准线排放计算中考虑了法律遵从率参数:

虽然目前尚无强制政策规定,垃圾焚烧处理方式已经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垃圾处理方式,一旦政策出台,达到50%执行率的时间可能会非常短,一旦达到50%,则项目基准线排放为零,即项目不具减排效果。
(3)垃圾成分
如前面减排量估算中的分析,垃圾成分对垃圾焚烧发电或热电联产类项目减排量影响非常大,但因影响结果不直接可见,往往是到编制监测报告时才会发现问题,因此需要生产经营者事先设定合理区间范围及预警值,密切关注,并通过推动垃圾分类,调整收运范围等方式进行积极影响。
CCER机制采用后计算的减排量发放方式,项目开发是获得减排量的前置步骤,但是项目稳定运行,有效监测才是获得减排量的保障。
来源:天津排放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