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标准体系开始建设

 

关于征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绩效评价》
《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绩效评价》
团体标准主(参)编单位的通知
 
 
 

在“双碳”目标背景下及国家“十四五”政策规划阶段,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和厨余垃圾处理行业备受关注。对垃圾的低碳化处理,既符合清洁低碳的理念,又是实现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发挥减污降碳作用的重要途径。

当前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在设施建设初期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回笼资金慢、专业要求高,对国家政府财政压力大,与社会资本机构合作是大势所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涉及面广、利益关联方多,目前尚并未形成系统的可直接适用的绩效评价体系。
我国陆续出台了多选政策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和厨余垃圾处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明确提出要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746号),旨在加强县级地区(含县级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7号)明确指出要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财金〔2022〕119号),其中明确指出要完善项目绩效管理,项目实施机构应结合行业特点和项目实际科学设定PPP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健全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加强绩效评价及其结果应用,将PPP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按效付费的重要依据,强化对社会资本的激励约束。
为响应国家政策,同时更好的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厨余垃圾处理项目落地,建立客观、健全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明确多方责权。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计划组织相关机构、行业企业、专家编制《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绩效评价》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绩效评价》两项团体标准,结合项目的特点,构建包含多维度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而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以提高项目管理的质量,促进此类项目的长效发展,提高生物质能行业在能源市场中的市场竞争力。

 

01

团体标准名称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绩效评价》

《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绩效评价》

02

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编人员资格条件

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且在本行业中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研究咨询机构和企业,重视标准化工作。

参编人员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正确性和先进性。

03

团体标准参与原则

标准主编单位应对所制定团体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标准参编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标准编制所需资源,以确保标准研究编制工作按时完成。

04

团体标准申报要求

团体标准的编制,不仅有利于规范行业的有序竞争,也有利于保持企业在相关领域的竞争力和领先优势。有意作为团体标准主编、参编单位的企业,请填写附件《标准编写单位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邮件,于5月30日前反馈至我会邮箱。

05

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春阳  王乐乐

电   话:010-68528159、18612596022

邮   箱:swznyj@163.com

点击底部“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 团体标准编写单位申请表.docx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

 

 

 

创建时间:2023-05-18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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