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16 2025
      7月11日,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过渡期有关结算事项的通知》。 文件提出,浙江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细则,近期将出台。 2025年6月1日至文件出台前的过渡期,上网电价结算方案如下: 一、上网电价计算原则 1、存量项目(2025年6月1日前全容量投产) 继续执行现行价格政策及市场规则。 2、增量项目(2025年6月1日起(含)全容量投产) 上网电价:90%煤电基准价+10%实施现货电价(分风电、光伏两类) 二、全容量并网时间的界定 1、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项目:以电力业务许可证标明的机组投产日期为准;登记多台机组的,以最后一台机组并网的日期为准; 2、无需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项目:以电网企业记录的首次并网时间为准。 另外,各类新能源项目(含增量项目)可以按照现行市场规则参与绿电交易、结算。 文件如下:      
  • 07-14 2025
      为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合作,近日,深圳海事局、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联合发布《深港甲醇加注作业安全核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获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海事处支持,同步作为可参考的技术指引在香港发布,为深圳、香港水域内甲醇燃料加注作业提供了具体操作的参考标准。《指引》将有力推进船用绿色燃料加注区域合作,为深港合力共建全球船用绿色燃料加注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协同合作 布局绿色航运发展 面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全球航运界积极推进绿色转型,寻求可持续性替代燃料,甲醇动力船舶订单呈爆发式增长,2025年将交付的285艘新造替代燃料船舶中,约25%将采用甲醇燃料,绿色燃料加注能力成为衡量港口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近年来,深港在协同推进船用绿色燃料加注方面不断取得突破,深港均已实现LNG燃料船对船加注,下一步将致力发展甲醇燃料加注。《指引》的出台是恰逢其时的重要举措。 示范突破 填补安全规则空白 船用甲醇燃料具有闪点低、易燃易爆等特性,加注作业中存在一定特殊风险,必须遵循严格的安全操作标准。目前国际海事组织仅发布了《使用甲醇/乙醇作为燃料的船舶安全临时导则》,缺乏具体操作细节。深圳海事局积极作为,梳理研究国...
  • 05-13 2025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的通知,其中提到,落实各类优惠政策。对利用秸秆生产的生物质块、沼气等燃料、电力以及纤维板、刨花板等建材产品,按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国家秸秆热电联产、直燃发电优先上网政策和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秸秆捡拾、打捆、切割、粉碎、压块等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类别价格。 详情如下: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5〕1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深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分区域分作物推广秸秆低茬收割、粉碎还田、深翻覆盖等还田沃土技术模式,统筹水稻、油菜、玉...
  • 02-27 2025
      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5〕115号),在全国率先启动由电网企业统一规划建设连接电池企业和绿电电源的绿电专线创新试点。首批5个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 1、绿电直供产生背景,应对欧盟电池法案新路径 2023年8月《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以下简称“欧盟新电池法”)生效后,从2024年7月起,在欧盟市场销售的动力电池以及工业电池必须申报产品碳足迹,这将成为国产电动车电池出口至欧盟的一大挑战。2024年4月30日,欧盟在新电池法的配套细则《电动车电池碳足迹计算规则草案及附件》中进一步明确了电动车电池碳足迹计算规则,动力电池企业无法通过购买绿证等能源属性证书或者签署PPA购买绿色电力来降低电力消费的碳足迹。在此背景下,作为更贴合“直连电力”计算模型的“绿电直供”模式成为了关注焦点,有望成为破解当前困局的新路径。  欧盟认可的两种电力碳足迹计算模型 电池生命周期的能耗主要源自电力,直接导致电力产生的碳排放成为决定电池碳足迹的关键因素。根据行业估算,电力碳足迹约占电池总碳足迹的70%。若按“国家平均电力消费组合”方法评估,一国发电的能源结构将直接影响该数值...
  • 02-17 2025
      2月12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核准(备案)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四川省同期燃煤发电基准价,现行标准为0.4012元/千瓦时(含增值税13%,下同)。 通知原文如下: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各地方电网企业、增量配电网企业,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为促进生物质发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生物质发电补贴工作电价相关要求,结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存量生物质发电项目申报中央财政补贴工作进展情况,现将我省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核准(备案)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我省同期燃煤发电基准价,现行标准为0.4012元/千瓦时(含增值税13%,下同)。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中央财政补贴的非竞争配置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执行生物质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竞争配置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执行补贴清单公布的项目上网电价;未纳入和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我省同期燃煤发电基准价。 三、发挥...
  • 02-07 2025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加快建设生物制造产业创新高地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到,要求加强生物制造原料供给,强化原料初级转化能力。关于生物天然气的部分提到,加强厌氧生物强化等生物天然气提质增效技术开发,提升专用装备标准化制造水平。在畜禽养殖集中区和厨余垃圾富集区,加快建立“生物天然气+生物有机肥”示范项目。引导高耗能企业开展生物天然气清洁能源替代,鼓励开展生物天然气生产副产物高值化利用。 以下是通知原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建设生物制造产业创新高地行动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25〕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加快建设生物制造产业创新高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5年1月22日 广东省加快建设生物制造产业创新高地行动方案   生物科技和生物制造是推动医药、化工、农业、食品、能源、环保等产业重构和绿色转型的重要手段,是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当前,生物制造进入以合成生物等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生物技术产业化应用新阶段...
  • 01-09 2025
        2024年12月31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促进供热行业提质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到调整优化热源结构,扩大垃圾焚烧电厂余热应用等措施,对新建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按照燃气替代总量,给予每立方0.5元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原文如下: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促进供热行业提质增效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安市促进供热行业提质增效若干措施 为促进西安市供热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聚焦强化行业监管、提升供热保障、促进节能降碳,制定如下措施。 一、调整优化热源结构 (一)挖掘电厂余热潜力。按照3年挖潜1000万吉焦热量目标,加快实施燃煤电厂高背压等高效供热方式改造,最大限度挖掘现役热电机组潜力,“一企一策”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力争到2027年底实现替代供热用气2.8亿方。 (二)扩大垃圾焚烧电厂余热应用。对全市5座垃圾焚烧电厂余热供热的经济性、可行性进行研判,利用3年时间实现垃圾焚烧电厂就近供热或将热源输送至供热管网。 (三)推行污水源热泵供热。依托全市53座污水处理厂余热资源...
  • 12-20 2024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目标全省新建(含搬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推动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全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7年底前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厂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在有组织排放要求方面,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30、80毫克/立方米,氨排放浓度1小时均值不高于8毫克/立方米。达到超低排放的生活垃圾焚烧厂每月至少95%以上运行时段满足上述要求。 方案提出了5方面重点治理任务,包括:严格新改扩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环境准入、高质量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垃圾焚烧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协同开展减污降碳、强化全过程精细化环境管理。对新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脱硝设施,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4小时均值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进行设计,高于现有企业80毫克/立方米的改造要求。 据悉,现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染物排放主要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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