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8
2024
2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推动雄安新区建设绿色发展城市典范的意见》,《意见》提出打造低碳安全能源体系,树立绿色能源城市典范。 推行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方式。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加快传统行业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统筹可再生能源利用、污染物排放、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科学规划建设绿色低碳产业园区。加强绿色技术推广应用,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提升节能降碳水平。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公共供水管网监测技术及设备使用,严格控制公共供水管网漏损。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推动雄安新区建设绿色发展城市典范的意见 发改环资〔2024〕73号 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国家林草局,全国妇联,河北省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北京市、天津市发展改革委,雄安新区管委会: 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重大的历史性战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