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2
2020
为减少使用塑料制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今年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相较于2007年发布的限塑政策,新“限塑令”从行政和技术两方面采取措施,保证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为进一步落实新“限塑令”,7月中旬,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又联合发布《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详细界定禁、限管理的细化标准。 新“限塑令”发布后,哪些一次性塑料制品不能使用了?禁用后可以用什么来替代?为了减塑,我们应该怎样做?针对上述公众关心的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业界的专家和学者。 新“限塑令”对日常生活影响几何 根据新“限塑令”,到2020年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