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
2022
11月1日,住建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要通过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深入探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的方法和举措,在部分城市建立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 因地制宜选择生物处理、有机覆盖物加工、生物质燃料制备,或其他适宜本地实际情况的处理技术和模式,宜就地处理即就地处理,宜集中处理即集中处理,提高符合城市发展需要的园林绿化垃圾收运处理能力,提升设施建设运行水平。 提高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附加值,研究制定再生产品推广应用相关政策,积极探索在生物有机肥、有机覆盖物、有机基质、垃圾焚烧发电、城镇供热和园路铺装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 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城市管理委,上海市绿化市容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