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9
2021
《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印发:电网应无歧视为新型储能项目提供接入服务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简称“《规范》”),明确了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原则和环节,要求电网企业应公平无歧视为新型储能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服务。 《规范》中所指的“新型储能”是指除抽水蓄能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并对外提供服务的储能项目。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坚持安全第一、规范管理、积极稳妥原则,包括规划布局、备案要求、项目建设、并网接入、调度运行、监测监督等环节管理。 《规范》明确,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新型储能项目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建立健全本地区新型储能项目管理体系,负责本地区新型储能项目发展及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地区新型储能政策执行、并网调度、市场交易及运行管理进行监督。 新型储能项目备案内容应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含技术路线、应用场景、主要功能、技术标准、环保安全等)、项目总投资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等。 《规范》特别强调,新建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必须遵循全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