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2
2024
林业剩余物资源丰富,各类废弃物总量高达3.81亿吨 林业剩余物是指林业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剩余物,主要包括林木采伐和造材剩余物、木材加工剩余物、竹材采伐和加工剩余物、森林抚育与间伐剩余物、城市园林绿化废弃物、经济林修剪废弃物、废弃木质材料共七大类。截至2023年底,全国林业剩余物产量约3.81亿吨。 (1)林木采伐和造材剩余物 林木采伐和造材剩余物是指森林采伐和造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以2023年全国木材总产量11944万立方米为基数,按照其剩余物比例为40%计算林木采伐和造材剩余物资源数量,其中剩余物的湿材密度按1.168t/m3计算,2023年我国林木采伐和造材剩余物为5580.24万吨。 (2)木材加工剩余物 木材加工剩余物是指原木、锯材加工成其他木质产品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以2023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工用材总和9000万立方米为基数,按照其剩余物比例为20%计算各省区木材加工剩余物资源数量,其中剩余物的密度为0.60t/m3,2023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木材加工剩余物年产量为1080万吨。 (3)森林抚育采伐和间伐剩余物 森林抚育采伐和间伐剩余物是指在中幼林抚育、低产林改造等采伐作业过程中不形成森林采伐产品和未被利用的枝丫、梢头、灌木、树桩(伐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