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15 2023
      日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广州市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 《通告》规定执行时间,新建锅炉自2023年6月12日起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在用锅炉自2024年3月12日起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通告》规定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燃气锅炉执行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表3规定限值,即颗粒物≤10mg/m³、二氧化硫≤35mg/m³、氮氧化物≤50mg/m³。 原文如下: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州市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锅炉烟气排放管控,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有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燃气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执行范围 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燃气锅炉。 二、执行时间 (一)新...
  • 05-09 2023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持续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垃圾焚烧发电、沼气利用等可再生能源。推进农牧业绿色发展,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和秸秆综合利用,实行残膜回收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挂钩;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示范。 全文如下: 党的二十大在擘画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宏伟蓝图时,对农业农村工作作出总体部署。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开局之年。守好“三农”基本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对于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牧区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为牵引,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
  • 05-08 2023
      4月28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管理办法》的通知。 办法提到,对认定为掺烧煤炭的项目,按规定将其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纳入黑名单的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参与省内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建设。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向国家能源局提出对项目实施停产、取消发电业务许可、取消补贴、追回补贴资金、罚款等处理意见建议。 详情如下: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发改能源规〔2023〕106号  HNPR—2023—02013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湖南省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9日 湖南省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农林生物质能开发利用,规范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有效防治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掺煤运行、骗取国家补贴资金,促进全省生物质发电健康发展,根据《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国能综新能〔2016〕623号)、《关于核减环境违法等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
  • 05-06 2023
    5月4日,山东能源监管办发文《积极推动新能源接网工程回购,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出:持续推动电网企业做好新能源接网工程回购和服务工作。 一是指导电网企业做好新能源接网工程回购方案标准制定。推动电网企业制定了接网工程回购容缺办理机制,加快回购工作进程。 二是加强对可再生能源接网工程回购工作的监管督导。对已启动回购流程的项目实行“周调度、月推进”,按月组织电网企业报送回购进展。 三是建立常态化推进机制。对于具备回购条件的项目,要求电网企业明确回购计划进度和完成计划。 原文件如下: 近年来,山东省新能源发展迅猛。截至2023年3月底,风电光伏装机达到6885万千瓦。为持续推动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更好的服务新能源行业发展,山东能源监管办认真履行职责,持续推动电网企业做好新能源接网工程回购和服务工作。 一是指导电网企业做好新能源接网工程回购方案标准制定。组织电网、新能源发电企业开展座谈交流,督导电网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标准,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新能源发电企业接网工程回购工作方案,明确了回购条件、部门职责、流程时限等。推动电网企业制定了接网工程回购容缺办理机制,加快回购工作进程。 二是加强对可再生能源接网工程...
  • 05-04 2023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发改能源规〔2023〕106号  HNPR—2023—02013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湖南省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9日   湖南省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农林生物质能开发利用,规范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有效防治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掺煤运行、骗取国家补贴资金,促进全省生物质发电健康发展,根据《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国能综新能〔2016〕623号)、《关于核减环境违法等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20〕59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是指享受国家或地方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政策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管理事项包括项目审核、运行监督、违规认定和处理以及责任追究等。 第三条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全省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综合管理,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管辖区域内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
  • 04-30 2023
    4月26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能源消耗计算与限额》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 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箱:xxp@gdecc.cn,电话:020-83353293。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1号6楼。   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 04-26 2023
    近期,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6〕623号)有关要求,河南能源监管办会同省发改委开展农林生物质发电企业防掺烧煤炭抽检工作。此次抽检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将2家失信农林生物质发电企业作为2023年防治掺烧煤炭抽检对象,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现场检查。 从抽检情况看,被检企业积极配合,检查发现,2家企业目前均已停产,检查人员现场未发现其生产运行,通过对料仓存料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同时查看企业停产前生产运行记录,未发现违规掺煤情况。 下一步,河南能源监管办将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不断优化监管方式,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持续开展防治掺煤抽查工作,为规范生物质发电市场秩序,促进河南省生物质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履职尽责。   来源: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  
  • 04-26 2023
      4月23日,广东省能源局、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通知提出重点任务,推动农村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可再生能源多元供能体系。 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就地就近开发和利用。按照集中开发和分散发展并举的原则,大力发展多能互补,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加快风电、光伏发电建设开发。充分利用农村地区空间资源,积极推进风电分散式开发。结合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推进,鼓励利用新建住宅小区屋顶、厂房和公共建筑屋顶、农民自有建筑屋顶、设施农业等建设一定比例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生物质发电项目,有效处理各类有机废弃物的同时,支撑试点县绿色电力持续、稳定供应。 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非电开发。因地制宜推动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试点县平原地区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应采用热电联产、大型生物质锅炉等集中供暖模式,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散煤,促进农村清洁取暖、清洁用能。在有机废弃物丰富、用气需求量大的区域,探索开发生物天然气项目,形成管网天然气、车辆用气、锅炉燃料等多元应用模式。在生物质资源丰富地区,因地制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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