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8-04 2023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通知提到,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绿证,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 通知要求,规范绿证核发,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其中:对集中式风电(含海上风电)、集中式太阳能发电(含光热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对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对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对存量常规水电项目,暂不核发可交易绿证,相应的绿证随电量直接无偿划转。对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核发可交易绿证。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 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
  • 08-03 2023
    生物制造,是利用生物体机能进行物质加工与合成的绿色生产方式,有望在能源、化工和医药等领域改变世界工业制造格局。《“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将生物制造作为生物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当前,全球工业正处于由生物技术驱动的工业革命的风口浪尖,各国都正在将自己定位成为全球生物技术方案和产品的提供商。行业分析表明,在本世纪末之前,生物工程可能占全球制造业产出的1/3以上,价值接近30万亿美元。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商务部,发布了《三部委关于印发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其中包括生物制造: 生物制造。加快生物制造产业发展顶层设计,加大各类创新资源投入力度,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加快非粮原料应用,大力拓展秸秆等大宗农林废弃物原料资源,提升非粮生物质低成本糖化技术工艺水平,促进生物制造可持续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生物基材料、非粮食原料生物能源等产品应用试点,促进优质产品推广应用。加强特色植物原料开发创新,推动活性原料生物制造规模化生产,加大在食品、化妆品等行业的应用。 以下是原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
  • 07-25 2023
      7月20日,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支持共享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其中针对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税费优惠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 ↓↓↓   50. 以部分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燃料燃气电力热力及生物油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  51. 以部分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纤维板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90% 52. 以废弃动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和工业级混合油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70% 53. 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纸浆、秸秆浆和纸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 54. 以农作物秸秆及壳皮等原料生产的纤维板等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55. 沼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56. 农村污水处理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57. 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以下为文件原文: 共享发展是“五大发展理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共享发展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根本价值导向。共享发展是集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与渐进共享于一体的科学发展理念,其实质是以人民为中心,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为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
  • 07-24 2023
      7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23年3号令。《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3年6月1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经过清理,决定对47件规章、行政规范性和一般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   以下为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3号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3年6月1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3年7月11日     来源:国家发改委
  • 07-10 2023
      全文如下: 为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鼓励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进一步规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我部组织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编制形成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3年8月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朱磊、宋丹 电 话:(010)65645638、65645639 邮 箱:climate_china@mee.gov.cn 附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下载点击阅读原文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06-30 2023
      6月28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文件显示,2023年地方补贴资金预算合集安排74.027亿元,其中生物质发电项目合计安排2656万元。 电网企业应在6月30日前将2022年及以前年度补贴资金拨付情况报送至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按月将相关资金拨付至已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清单的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发电项目,并及时公开资金拨付情况。 根据《通知》,本次生物质能电价附加补助涉及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和新疆6个省区。 通知原文如下: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 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建〔2023〕118号 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你单位申请,现下达2023年度可再生能源...
  • 06-13 2023
        6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第4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批准《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等310项能源行业标准(附件1)、《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Hydropower Projects》等19项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附件2)。 国 家 能 源 局 公 告 2023年 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批准《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等310项能源行业标准(附件1)、《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Hydropower Projects》等19项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附件2),现予以发布。 附件:   来源:国家能源局
  • 06-12 2023
      6月6日,工信部和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工作将聚焦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要求,强化创新驱动,突破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工艺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药剂等领域的技术瓶颈,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纺织、电镀等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不断提升环保装备标准化、成套化、自动化、绿色化水平。 推荐范围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和药剂、环境污染应急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专用零部件、减污降碳协同处置10个重点领域。鼓励推荐脱硫、脱硝、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及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装备,高盐工业废水、电镀废水、垃圾渗滤液等水处理技术装备,污泥高效脱水及处理、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水污染和垃圾处理、医疗废物处理、垃圾焚烧飞灰、铝灰处理等技术装备。   阅读原文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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