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能源法草案。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节约用水条例。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修正草案、国家公园法草案。预备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预备修订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 原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国办发〔2023〕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3年5月31日 (本文有删减) 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